一、主持学院党委工作。
二、宣传、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,保证监督学校部署的任务和学院发展规划、工作计划以及规章制度的执行。
三、参与讨论决定学院教学、科研、人才培养、师资队伍建设、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。支持院长在其职权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。
四、领导组织学院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教育活动。
五、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。
六、负责学院党员教育管理,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。
七、负责学院干部教育、培养和管理工作以及辅导员的选拔。
八、负责学院领导班子政治、思想和作风建设。
九、领导学院工会、共青团、妇委会、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,支持其按照各自的章程围绕学院中心任务开展工作。
十、负责学院消防安全与综合治理、计划生育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其他任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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